我叫云樱,我穿越了,来到了一个半人半兽的世界。成为了一只兔子。 鹰酱:“起初我确实垂涎于那家伙的美色,但后来我发现它不是个简单的家伙,或者说它很危险。如果有一天我被她弄得狼狈不堪,只能怪我当时没把持住。”
他是一个疯子,一个彬彬有礼一表人才的疯子。面容清秀,长得乖巧又甜美的疯子。这不是外号,也不是什么无所谓的称呼。是形容。既是最符合他的标签,也是名字。他即是一个疯子,也是一个正常人。他说过,自己是一个疯子。一开始,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,怎么可能会有人承认自己是疯子?说不定他就是一个神经病!但是,他却强调。“我是疯子,不是傻子。”“有区别吗?”他认真点头,表情严肃,一脸慎重。“有!”“哈哈!”人们哄堂大笑,明白一个道理:一个傻子,却自以为自己是疯子。但是,没有人想到,疯子却用自身行动,一次又一次的经历,向他们证明了自己是疯子的事实。她们吃惊的发现。他真的是一个疯子那是一种基因里的癫狂。骨子里流淌着疯狂的血液。一但发疯,没有人可以打得过他。他发疯的时候,比平时更加有魅力,思维也十分条理有序。声音也比平时有了成千上万的诱惑力。虽然疯狂,却让人痴迷。他疯,却清醒。看清楚了这个世界。这个时候,如果他安静下来,不说话,就会感觉到他身上的魅力。他很是厉害。那种感觉,鼓舞人心,令感觉惺惺相惜。他犹如洁白的天使,好像,错的人,不是他。而是这个世界。
好像当他们开始认识时,这辈子就躲不掉了。
叶凡本是普通人,不慎跌落悬崖穿越到异世界,解锁千倍修炼系统,因此开启无敌之路。
我竟然重生成宗门老祖,还遇见前世暗恋对象,看无敌的我如何俘获她的芳心
俞冬欢是凛冬将至时出生的,承载着夏凛满满如夏日的炙热的爱,从小时刚听见那一声啼哭开始,夏凛就知道俞冬欢将是他生命中的至宝,哪怕她短暂地忘了二人的故事,夏凛总会让她忆起:于我,你不仅是冬天的欢喜,更是一生的爱惜。
对生活失去希望的少年林明,在家中意外猝死,但是并没有完全死亡,他的灵魂转生在一个末世之中,重生在了与自己同名的一个邋遢少年身上本来想一死了之,但是……
一次无意间的发现,开启了一段神奇的旅程… … 一个神奇的手表,可以自由回到过去的任意时空,可以任意改变过去的一切… … 历史成了自己书桌上的纸,想怎么涂抹,就怎么涂抹… … 主人公萧飒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外科医生,一次无意间将红酒打翻洒在了手表上。结果手表有了魔力,调到一个时间,就可以穿越到那个时间。于是他开始不断回忆过去,不断想办法改变过去。于是便有了一段段神奇的经历… … 更为神奇的是,有时候竟然可以同时控制两个人,甚至到最后还可以在现实中操纵身边的人,就像是一种神奇的魔力,但是萧飒不知道的是,看起来让他实现时间自由,现在一切自由的这个手表,却成为了剥夺自由的枷锁… … 没有任何东西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得到的,当有一天发现这一切都是一个交换的代价,你得到的越多,失去的也越多… …
本是在家看文的金熙,因为无意中的一句吐槽从此上了贼车下不了站。安慰抑郁女主,OK没问题。帮女强文的悲情男主实现人生价值,可以,能行。......和某腹黑谈恋爱,行......诶?这是什么鬼。金熙:为什么每个世界都能遇见你?某腹黑:这是个秘密哦~本以为是意外获得穿越资格,可事情真是这么巧合,还是有人暗中安排好了一切。(作者萌新~)
慕风起和顾霓裳是两中截然不同的人生,慕风起家境优越,成绩优异,更重要的是他阳光热情,有着少年时的肆意。而顾霓裳,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。当阳光洒进人生;当有人促你勇敢;当有一双手把你拉起;这一次,你会不会抓住?
讲述被称为“死神”的超能力杀手王彻,为了逃避原来时空的超能力杀手组织的追杀,误逃离到一个水资源被污染的平行时空后,开始隐姓埋名生活下去的精彩故事。
剑所指,道所向,笑傲江湖统千秋。匣中剑,樽中酒,相视一笑泯恩仇。
探墓者,历山踏海,翻云闯谷。或为财、或为权、或为其他种种不可与人分说的缘由。我经历的这些事,便是其中最难言明的那种。本故事纯属虚构,我这么一说,你这么一听。深究不得。
这是咩咩和她的系统的“旅游计划”。但是为什么女主会是个空白脸,身边还老环绕着花瓣飘飘?又为什么男主是个马赛克脸?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?敬请期待
福田CBD办公楼内,唐泽加班猝死。唐泽:“人生也太无聊了。”系统:“什么?无聊?带你玩点刺激的!”唐泽感到一阵眩晕,睁开眼,四下黑雾笼罩,尸野遍地,丧尸?兽人?等等,这位漂亮的小姐姐是……?“唐泽,愣着干嘛,快走。”“唐泽,初醒姐姐不见了。””唐泽,凌轻姐姐也不见了。“……我到底有几个姐姐?
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
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,本站不存储、不制作任何视频,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。
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附说明联系邮箱,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。
© 2025-11-04 17:44:41 http://vidosopfs.com/post/7667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