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妖孽的脸光芒万丈:“夫人今天又不乖,接了吻戏?该怎么惩罚呢?”“滚,你滚下去!”“好咧,夫人在上,我在下!”自从遇到他后,她的人生就像开了挂,有人算计?那就将计就计!给她下套?呵,老娘也不是好惹的。从十八线一路飙升到一线大咖,挡路的牛鬼蛇神通通给她靠边站!只是……这个男人她能不能不要了?一份协议,附赠一个男人,她以为只是一场合作,殊不知那个男人对她预谋很久了……
琳达宠犬黄金猎犬,意外怀孕,产下一窝奇丑的串儿,怒不可遏的琳达屡屡向法院提告,屡败屡告,定要治那公狗之罪。
临走的那天,他抓住门框,拼命的大吼,“木伊莉莉,木伊莉莉......”可是她却还是毫无知觉一般,只是没有人看到她的睫毛轻轻地颤抖
记住我苦逼的生活,估计也有人正在和我经历一样的经历,信不信下一个就是你????
我修一剑,只为念头通达。剑起,神魔恐惧。握剑,九天震动。轻挥一剑,催动星辰,陨灭日月。李刻舟,代号雕师,地球上存在过唯一的“超S”级异能者,但是却在有生之年,因为复原一面古老铜镜,魂体被吸入了异世大陆,从此无敌天下。
一代绝世天骄东方穹被至亲之人背叛,一身天命之骨被剥夺,身怀不死经残篇的他,死而不僵,二十万年后重回于世,一步步走向巅峰,独步天下,昔日仇,往日怨,今时报,前世恩,今生恋,余生还!
上辈子,冉初初眼瞎心盲,为了一个包藏祸心的男人,抛弃了最疼爱她的家人,与之私奔,最后落得个惨死的下场。重活一世,她不但变年轻了,还收获了一个牛逼哄哄的随身空间。她只想低调的赚个小钱,改变家人的命运,让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……无奈,时不时上门来闹的极品亲戚, 时时恶心她的贱男渣女, 让她不得不大发雌威,把他们一一收拾了个遍。本以为,终于可以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,可是,为毛那个傲娇的小竹马会突然变成了腹黑的大黑狼,还对她虎视眈眈呢?嗷嗷……小竹马,我们不约~~~
一个现代的小人物,无意间魂穿异世大陆,看小人物如何搅动风云
“记住了,从一出生,她就是我的!”养了十几年的小丫头竟要嫁给别的男人?俞斯为打死不肯!某女无奈的闭了闭眼睛,这男人他竟然出手阔绰的将名下的整个产业,都转让给了她?!他想干什么?男人看向她,宠溺万分,“说好的,我会给你世界上最好的,包括我。”“少来!我不要!”他清隽的俊脸嵌着一丝坏笑,一把将她抱起:“嗯,不来了,我带你回家!我要……”
一朝穿越,她为养病蛰伏三年,如今痊愈就要她嫁做人妻?怎么办?逃!本想浪迹天涯,却卷入一场阴谋纷争。她下地宫,入军营,与虎谋皮,翻覆朝局。他藏身份,温情笑语,生死相依,皆是算计。她拼死保护的,遭人迫害。她厌恶唾弃的,耀武扬威。她真心对待的,暗藏杀意。男人?我要!地狱?我闯!迷局?我破!找死?你来
天还未大亮,东边的山巅抹了几笔鱼肚色。临秋赶在早起的人出门前先一步走出了见水镇的城门,几番回首,却未曾停下脚步,昨儿个夜里,她一夜未合眼,已经盘算好了一打早出门该往何处去。临秋肩上背着行李袋,手中拎着旅行包,像一位准备远游的旅人,把所有的眷恋与旧情都留在见水镇,只带着一颗刻着伤痕的心,一迳地往西北方而去。她一度打算往东北方向走,在文明繁华的世界找一个栖身之所,但一想到思晨和慕雪即将在遥远的东北方展开另一阶段的人生,不觉地打消了念头,于是,她选择了西北方,找寻一片古朴原始的天地,一方心灵的净土。搭上第一班往楚雄市的巴士,蜿蜒的山路一寸一寸地把临秋带离那个躲在连绵山峦中的小镇,带出二十五个寒暑刻画的记忆围城,所有的一切就这样逐渐地远离;幼年时的天真纯洁,青春芳华的梦幻情愁;父母亲恩的山高水长,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;如疾风吹过的婚约空谈,如浮云飘散的儿女缠绵,一点一滴地尽付于车轮扬起的尘灰中!临秋从旅行包中掏出一条手帕,靠近鼻尖吸嗅着,淡淡的烟草味直扑胸臆,她屏息着不忍呼吸,怕一用力呼吸,这熟悉的味道就会在空气中散逸。这是大雨滂沱的那一天慕云帮她拭去脸上雨水的手帕,她一直留在身边,舍不得清洗,因为上面留有慕云的味道。出走最大的遗憾,除了对父母的歉意之外,就只有对慕云的不舍了!她不明白是怎样的心理作祟,让她宁可舍弃已经来到门前敲门的幸福,也许是被遗弃的失落斵伤了好强的自尊,而把它强说为令父母蒙羞而出走!这个可笑的理由,竟然可以使她割舍和慕云的一段情,孰是孰非?孰轻孰重?山路两旁旖旎的景色模糊了,湿蒙蒙的,是临秋的眼睛湿了!坐了大半天的车,终于到了楚雄市,这里不是目的地,只是个路过的地方。临秋的出走,并未设定终点站,只有一条往西北方向的路线,她好比一个被放逐的犯人,流放于渺茫的穹苍下,没有落脚的地方,却又处处皆可栖宿。临秋在楚雄市随便吃了点东西,在市区绕了一回,没有特别吸引她的地方,又继续往西北方前进。这次她选择由楚雄北边的水路而行,混杂在观光客中,乘着搭载观光客的小轮,溯着长江的支流而上。客轮在时而缓流,时而急湍的江河上行走,全然新鲜的经验,令人觉得心神畅快。“小姐,第一次搭船吗?”一个三十来岁,皮肤黝黑,身量中等的的男子坐在船尾向临秋搭讪。
那个十五岁的夜晚让他记忆犹新,他一个人黑色的夜空下行走,四周是灯红酒绿的城市夜景,隐隐的脚步在他的身后响起,他暗暗地回头,看到了隐约可见的人影,那其实是一个游魂冤鬼,他没有转世投胎,就一个鬼在世间游荡,这个鬼是寂寞的,是没有人鬼和他一起的。王国峰看到了这个鬼,心中暗暗地称奇,便停下了脚步,和这个鬼聊起了天,他那时并不知道他聊天的不是人,而是一个鬼。
一则狼,狗和人的故事,女大学生在西藏收养了一匹狼,同她救过的一只狗狭路相逢。大自然的法则,不是写在纸上的,是流淌在血液里的,
会有这么一天的下午,某些阳光会这样直指进我的心中。当我想起这些记忆,当时我还是个孩子时,我真切感受到的孤独与无助是那么真实,但是命运在我的生命中推敲的各种可能性是无线索又难捉摸的谜。过往如同玻璃上的雾气,散不去时凝聚着径自化成水滴,揉进土里不留痕的逍逝无踪,我感觉自己走在这样孤独的道路,经过许久,当一切都经过发酵变得不再如过去,我也才发现这些与众不同,是缠绕着有些伤痛,有些坎坷的,那些全都蜕变成连我自己都不愿揭穿的谎言。我承认,我感觉这是一场骗局,一切都是在自欺欺人,真的,没有什么比这种感觉更糟的了。那日,终于变成陈封的往事,我不经意的反覆想起来,原来不想也不敢再翻阅的旧影像,以一种令人迷惑不解的方式在心中放映,教我又想起了一些些片段,也总意外的有些不大不小的涟漪兴起,一圈又一圈漾开来,就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,一阵七里香莫名飘来,使我想起同样一个云霁天开的午后。我想我的昏黄,丛玼却一口咬定我是那个早晨,那个他描述的故事我听了不知几遍,不知否认几遍都没有用,丛玼和我频频争论的无解问题。原因只在于我想不起来有这么一个机遇,否则我就不会说这是一个故事。
四处可见的人族,佝偻着身躯,朝村庄方向,行尸走肉般缓缓移动着。他们劳累了一天,换回来几枚劣质灵石,勉强够一家数口日常开销。这是琅王星幽冥国一角,不远处坐落的小山村就是这群人族的栖息地。村庄连绵数里,在一处狭长的峡谷之中。全村上下,只有数百人。在队伍之中,有一位蓬头垢面的小男孩,衣衫褴褛,行走在队伍中间。他叫张小蛮,今年十六岁。是大王村村民,也是附近冥族灵矿中的一名挖矿工。他脚步有些急促,似乎急着赶回居所一般。幽冥国,是冥族地盘,人族如蝼蚁,毫无地位。除了少数有天赋的人族,踏入修真一途,在冥族之中,谋得一官半职外,大多人族都是奴隶。张小蛮无父无母,是当年族人从外捡回的孤儿。自从养育到十二岁后,就不再由族内抚养,开始自力更生。转眼间四年过去了,他倒也争气,并没有一命呜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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